起来,不能麻烦人家大叔。>
束紧单肩包,空出双手。>
把自己的脸上,为了降低威胁度而强加上的善意,全数抹除。>
调整呼吸,把“铁血孤狼”的气场开放至最大,我仿佛能透过皮肤,嗅到敌人喉管里鲜血的味道。>
踏前一步,周遭的空气随之凝结,我森然道:>
“不想死的话,就把手从那个女孩身上拿开!!”>
兄弟俩迟疑地转过头,我那想要吃人的目光看得他们很不舒服。>
他们虽然年纪比我大些,但是可能是在家不好好吃饭的缘故,无论身高和肌肉都及不上我,我以一对二,并未显出任何劣势。>
以斯巴达的方式锻炼出来的孩子,到底在作战能力上把同龄人甩出多远,你们很快就会知道的!>
黄毛倒吸一口凉气,但没有撒开宫彩彩的手,却说:>
“你是哪个高中的?敢管老子的闲事!”>
诶?你智商堪忧啊!我明明穿着跟宫彩彩同样式样的校服,你却问我是哪个高中的,我长得就那么老吗?难道刚才在地铁里,有人猜我比小芹大三岁,那其实代表了旁人的普遍看法吗?>
这个时候,宫彩彩才看到了一身煞气、穷凶极恶的我,看她的眼神,一时间完全无法判明,我到底是来救她的还是来杀她的。>
只是仔细琢磨我喊出的那句话,她才领悟到,今天的我居然是正义的朋友,受苦受难者的救星。>
她张开嘴想说什么话,但是因为怕极了,声音太小,淹没在我和刀疤男、以及黄毛的争吵当中。>
虽说是争吵,但说话的主要是他们两个,我则一直冷笑着看着他们,常言道“怯犬狂吠”,说得越多,越表示对自己没有信心。>
“你小子搞毛啊!”黄毛说,“你是冬山一中的吗?穿初中生的校服干什么?”>
冬山一中是市立高中,距离青姿学园只隔一条街,据说里面正经有一些能打的野蛮人,刚哥没有考上这所高中,而是去了东城区较远的高中,其实我挺遗憾的。>
如果离我近一点,说不定不用被挑断手筋的。>
刀疤男把手揣在牛仔裤里,故意显得裤兜里藏着什么武器似的,这种伎俩对我是没用的。>
“冬山一中也没什么了不起的!我好几个哥们都在那!”刀疤男叫道,“这丫头干扰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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