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对待舒哲一样,对庄妮进行拍裸`照要挟的想法,只在我脑中存在了千分之一秒,就烟消云散了。>
首先,拍下少女的裸`照并进行要挟,这是比坐视庄妮被人“捡尸体”还明显的犯罪,会违反我和班长之间的约定。>
其次,庄妮不是舒哲那样贪生怕死又爱面子的人,把庄妮的裸`照展示在网上,给千千万万她讨厌的男人看,的确能恶心到她,但是除了会让她更加坚定杀我的决心之外,什么作用都起不到。>
如果曹公公在场的话,绝对要给我出主意说:>
“师傅!一不做二不休,您干脆把她扛到旅馆,让她知道什么叫现实版的‘杀人不成反被日’!”>
还别说,男性陷入窒息的话,会不受控制地产生窒息性勃`起,此时的我真处于尴尬的支帐篷状态。>
而且钱包里面正好有忧郁哥吴升送给我的身份证,可以在附近的小旅馆开到房间。>
在一肚子邪火的催动下,我走回窄巷,看着皎洁月光下庄妮任人摆布的身体,说我没动过歪念头那是骗人的。>
话说好多网络小说,都喜欢使用“一炮泯恩仇”这个桥段,我要不要也跟风一下呢?>
不过这原本就是偶生的恶念,我因为存了坏主意而心跳加速,让我接近了心脏病发作的边缘,从而彻底打消了这个念头。>
真的鬼畜一把,强`奸了昏迷的庄妮,我就反而中了她的圈套了。>
庄妮的目标是班长,杀死我只是为了达成这个目标的手段。>
如果我报复性地强`奸了庄妮,正好证明了庄妮向班长说过的理论是正确的:男人都是用下半身思考的肮脏野兽。>
班长是正义感和责任感都很强的人,我正当防卫打昏了庄妮是一回事,但是打昏了之后又把她强`奸,可就是另一回事了。>
我不会得到原谅的!班长可能还会对受到摧残的庄妮心生怜悯,甚至认为在这件事当中自己也有责任……从此对男性失望,跟庄妮一起走上百合之路也不是不可能啊!>
好险!差点一失足成千古恨!而且最最不能忽视的一点,是我现在患有病毒性心脏病,大体力运动只能坚持三分钟!三分钟啊!>
冒着生命危险,却只能凌虐庄妮三分钟,之后还要遭到班长的厌弃和警察的逮捕,这生意太亏了!就算我真想要这么报复,也至少等到心脏病治好以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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