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八章 以律当绞不轻乎(第三更)(1/3)

作品:《带着系统来大唐

“为兄想想办法。”李隆基一下子便猜出来李易要干什么。

派人过去当细作,看哪个官有什么问题,然后想办法解决,图谋甚大。

不过这个好,真有哪个官员触犯的利益太多,或对百姓有不好的地方,李易会提醒。

见三哥帮忙给安排,李易放下心。

三人吃过饭,李隆基和王皇后去院子,休息、说话。

李易继续抄书,抄两下,他想到了蓝田县那些个造谣、传谣的人应该怎么判。

他坑归他坑,官方要有个说法。

“诸造袄书及袄言者,绞。传以惑众者亦如之,其不满众者流三千里,言者无害者,杖一百。”

李易找到现在的唐朝法律书《唐律疏议》的内容。

这个说的是妖言惑众,就是鬼神的事情。

包括他让人传出去的蝗神现、宝藏出,都算。

可别人传的不是鬼神,这个不好判。

“那就下一个,诸诈为制书增减者,绞,口诈传及口增减,亦是。对,就这个。”

李易找到了,说是制作家的‘制书’的人,里面的内容或增加了和减少一些,要吊死。

没有造出来假的制书,嘴上说的也算。

制书像封官,给他的文散官,‘圣旨’是制书,门下省给的叫门下制。

收人头税,那是紫薇省的事情,你们就敢说出来,你们是替紫薇省的老大姚崇下的令吗?

当然,他查的时候还查到了挖人坟墓和毁人尸体的事情,这个……不是给缝好还回去了嘛,还救了个孩子,快到日子了,把孩子送回去。

另外宋德到蓝田县说挖到了宝,这个也算是伪制,如果卖出去,就是大罪,可是没卖。

“按照大唐的法律,我这死多少次了?随便改田地用途、收容没有户籍的人不报官。”

李易说着笑起来,咱不怕,咱跟皇帝一起作买卖,这不又送了好几个产黄金的具体地方。

“等盐井的钱和采黄金的分红拿到手,我想办法捐了吧,捐到各个县,帮着养那些个需要县里给补贴和抚养的百姓。”

李易盘算把钱花出去,自己不要,多危险啊。

另一边院子里的李隆基和王皇后在商量孩子出生后的事情。

“三郎,孩子生下来,是放在庄子里好,还是回去。”王皇后问出个纠结的问题。

孩子需要父母,尤其是母亲,她自己能喂。

孩子在庄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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