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五十八章 散阵(1/6)

作品:《顽贼

崇祯七年,三月十一,正午。

狂风带来夜晚的寒冷,又随着日出被驱散,西北毒辣的太阳很快就亮得发白,把荒漠戈壁变成熏出重重虚影的笼屉,行进在荒漠中的军汉就像一个个快被蒸熟的包子。

赵之瑞率领的军队连日雨淋日晒,就连战马的步伐都变得沉重,马背上的军士们却依然乐此不疲地在荒漠中搜寻敌人的身影。

边军都有接近执拗的思维定式,他们熟悉坏天气,因此坚定认为坏天气是好朋友——越是凄风苦雨疲惫不堪,他们的敌人就越脆弱。

因为老天爷在战场上最公平,他们遭受一切难以忍受的环境,都会同样被施加在敌人身上,他们坚信自己是比对手更加坚韧的战士。

不过就算心里头强撑着这股傲劲儿,赵之瑞的兵也难免显得泄气,他们在长城南边的大漠里怎么找,都没找着张天琳遗落在后头的步兵营地。

赵之瑞是很气馁,他想袭击张天琳的步兵营地,不仅仅是为了打胜仗,实际上还有很强烈的创业色彩。

武将是不应该创业的,创业意味着财富,武将本身就掌握兵权,再掌握财富那不就成军阀了吗?但这事归根结底还是穷闹的。

朝廷欠着军饷,别的地方可以役使军户甚至吃空饷,但甘肃这个地方尤其肃州,将军对吃空饷完全是有心无力……随着刘承宗在青海崛起,绰克兔台吉和林丹大汗蜂拥而至,肃州兵将知道自己早晚要打仗。

将军们在有限军饷的条件下想维持战斗力,就得喝兵血豢养一批素质较好的军人。

不过甘肃作为军镇较为特殊,又山高皇帝远,总兵官不单掌管地方军事,还掌管民政,其他地方兵变闹饷会成为士兵和军官之间的矛盾,往往会杀总兵,而甘肃兵变闹饷总兵到士兵是站在一起的,他们一般是杀巡抚。

独特的地理位置催生出新的生产方式——通商。

赵之瑞的创业本金,就是朝廷给肃州营拨发的三成军饷,他把这钱分成三份,先给士兵一份。

剩下两份,一份买粮食,逢年过节收买军心;最后一份交给商队,把货卖到哈密、吐鲁番、甚至是叶尔羌。

这事不是赵之瑞一个人干不成,他的官位不低,但从前任职都是在陕西和山西,在甘肃的根基很浅,所以他只是小股东,大靠山是甘肃总兵标营参将柴时华。

虽说都是参将,但柴时华那是柴国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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