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1章 光复大员-下(郑芝龙之死)(2/9)

作品:《国姓窃明

率就能达到五五开——就是说哪怕葡、荷船从马尼拉去广东,不挂郑家旗也有那么大概率被杀。

如果要到福建以北海域经商,那不挂郑家旗的被杀率一般是九一开,九死一生,逮到就是全船杀光立威。

荷兰人一开始不想交钱,就又让一个叫朗必即里哥的海军将领带着舰队打了一仗,被揍沉了一半多,荷兰人才和谈服软。

现在荷兰人都觉得,咱已经交“卫生管理费”七八年了,怎么能突然翻脸呢?莫非是想涨价?要涨价也不能直接偷袭打仗啊!嫌银子给少了可以外交谈判解决的啊!

然而,朗里奇的叫屈再次踩坑了。

郑成功敢来,当然提前悄咪咪摸清了荷兰人的罪证。他直接“啪”地丢出一堆证言、书证,冷冷说道:

“我们大明,好像从来没有允许过你们荷兰船缴纳船旗银冒贡吧?当初停战时,只说了荷兰船不许越过黑水沟,只能在大员岛,等闽粤的汉人商船来出货,你们只能负责对红夷本土的外洋航运!

可是近年来,我们多次抓到荷兰船伪装倭船冒旗缴银、私自接近大明沿海进货!尤其最近一两年,大明北方沦陷,我们还抓到你们与淮安以北海域的鞭子船来往!此等行径,在我大明视为通敌、对我大明宣战!仅凭这一点,大明就要将你们彻底驱逐出大员岛!”

朗里奇被揪住把柄,没法直接反驳,急得跳脚:“冒旗缴银?这事儿你们是今天才知道不成?起码五六年前就知道了吧,为何当时不禁止,现在却拿出来说,这是放水养鱼,想养肥了再杀啊!

大明居然如此狡猾没有诚信不成!此事是非曲直,天下人都会看在眼里的,朝鲜安南倭国也都会知道你们大明的言而无信的!”

郑成功最后几句话里提到的一个罪证,涉及到一个细节,就是说“当年郑家要求东亚海域的商船全部给郑家交钱”时,其实并没有允许荷兰人交钱,荷兰人连交钱后就允许逾越黑水沟的资格都没有,只能在岛上等货来。

那个交钱的资格,是给大明本国人,还有朝鲜人倭国人安南人葡萄牙人的。

但实际上,荷兰还是成功服软,并交钱了,当时的荷兰东印度公司,靠着一个叫揆一.弗雷德里克的东印度公司驻日商馆高级商务、馆长(这人历史上十六年后郑成功来袭时,已经是荷兰驻大员岛的总督,我们历史书上看到的大员战役,对手就是他了)帮忙想了个办法:

让平户、长崎的荷兰商馆(大航海时代和太阁立志传游戏里,平户也都有荷兰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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