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0章 随身带个图书馆(2/5)

作品:《一万个我纵横诸天



“不是……我的意思是,咱们其实可以从稍微简单的地方开始尝试,从不同植物之间的杂交开始,等你熟悉了不同的基因所掌控的性状,完成了一些基因相对较为简单的植物的测序之后,再考虑更加复杂的动物也不迟。”

弗兰克李这次终于点了点头:“好吧,那我们要杂交哪两种植物?我想要试试把苹果树和小麦杂交,然后让苹果树上面长出面包来。”

蓝诺:“……”

他现在稍微有点理解丰收教堂为什么想要烧死这货了,且不说草本植物和木本植物之间的巨大差别,这特么长面包就离谱,面包这种人工加工过的东西,想要直接生长出来简直就跟开玩笑一样。

最多是生长成疏松多孔的结构,并且蕴含大量淀粉,但这东西最多口感像面包,真的长成面包几乎不可能,就算做到了也是得不偿失。

“咳咳,这两种植物差的有点太多了,我本来以为我想把小麦和玉米进行一定程度的杂交,就已经够离谱的了,看来我还是低估你了啊!”

如果说在人类对植物的驯化历史上,有哪种植物?变化的最为离谱的话,那就非玉米可数了。

最早的玉米别说是一株之上结出多个玉米棒子了。你甚至在它上面找不出来任何和玉米棒子相似的东西。

对标玉米棒子的,是只有一排坚硬果实的东西,看起来也就人的手指大小,在这个穗子的两侧,像是错落不齐的牙齿一样,排列着它的种子,唯一和现在的玉米有些接近的大概就是它的长杆儿了。

有一种说法认为,古代的人类种植这东西主要目的其实是为了吃它的秸秆,就好像是甘蔗一样,包括现在玉米的秸秆儿如果咀嚼的话也是有一定的甜味儿的。

后来因为发现了少量果实也是可以顺便吃的,所以才一直栽培,花了数千年时间,才让古代完全和现在玉米沾不上边儿这玩意儿,变成了一个比鸡蛋稍微长一点儿的棒子,到了这种程度,除了节子比现在的少之外,其他方面看起来已经差不太多了。

后续种植这玩意儿的人一代又一代的改良,这才终于让玉米的果实变成了现在又大又饱满的样子,也成为了当今产量最高的作物之一,这几乎可以算是人类改良的最为彻底的植物之一,而这某种层面上也意味着这种植物拥有着极高的潜力。

蓝诺的改良思路,听起来并没有那么激进,这让弗兰克李有些失望,但很快他就听到了一个让自己十分感兴趣的思路。

“这次的项目的时间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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