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公上论(3/7)

作品:《史鉴

求出之,仁失而愚也;不正乎罪而求入之,义失而贼也。夫仁不愚,义不贼,知不迷,信不贰,君子以此学乎圣人不远矣。故君子之治《春秋》,考同则知异,观异则知同。同异之间,微显以别。正天下之功罪,无出入之失,不苟求深,以矜异而伤仁义。故子曰:“索隐行怪,后世有述焉,吾弗为之矣。”

圣人之教,如日有明;正受其明,则有耀矣。非明之藏,无事于烛继也。公薨不地,则知其弑,知之者以非弑之必地也。吴、楚之君不葬,则知其僭,知之者以非僭则卒必葬也。于其同,得其异;于其异,知其词之微。微斯不可率然而浅求之,虽索诸隐,非索隐也。

圣人之教如日。日有阴霁,耀有显微,而终不舍日以求之,故曰非索隐也。列国之君,弑则书弑,卒则书卒。恶莫大于弑君。圣人之所尤惧,圣人之所尤悯,亦莫大于弑君,惧之甚,悯之甚,则虽有他故,不暇以分其专治。

恶莫大焉,刑莫重焉,则正乎罪者之不可佚,不正乎罪者之不可陷,天讨所临,虽圣人莫敢易也。

以此求《春秋》之旨,如日中天,无隐待索。舍丽日之耀,焫烛以求明,荧而已矣。

故我知赵盾之弑其君夷皋,而不知其他也;我知许世子止之弑其君买,而不知其他也;我知郑髡顽、楚麇、齐阳生之卒不以弑,而不知其弑也。

如《春秋》之教,求圣人之旨,且患弗得,而曲为之说,坐非弑者以上刑,纵弑者以末减,立怪帜,标隐旨,以荧天下,不足为功于《春秋》,无亦其罪人尔与!

谓楚麇之弑也,孰弑之?谓虔也?虔而贼,贼不足以为君矣。齐商人之贼而君,齐人君之也。楚子麇卒,公子比即出奔。比归,虔即受刃。

比之不臣虔,皎如白日也。比不臣虔,虔固贼而非比之君,虽迟之十二年之余,比可以为麇而讨虔。

乃《春秋》书“楚公子比弑其君虔”,则不与齐人之弑其君商人者均,而虔无州吁、无知之罪明矣。为怪说者弗获已而苛求于比,责以高世独立之大节,曲成乎虔之果弑。炫精核之知,述于后世,而俾以世迷。呜呼,安所得舞文之知以治《春秋》,至此极也!

赵盾,贼也,而曰“见忠臣之至”!许止,枭獍也,而曰“见孝子之至”!髡顽自疟,麇自疾,阳生自夭,而加大恶于臣子,以他为之辞。

必如是以学夫《春秋》,不如其无学之愈矣。何也?仁愚则戕仁,义贼则贼义,知凿故恶于知,信不足有不信。则以叛圣人而荧天下之大经,诚不如其无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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