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三章 化全部反对为部分反对(2/4)

作品:《从酋长到球长

的方式传承下去。

这就需要稳定而又成熟的制度,形成一种规范,未必是最好的但却是最稳定的,并且众人为了自己的城邑和血脉传承都会不约而同地自发维护这种规矩制度,甚至可以放下暂时的分歧。

就好比将当初的秘密盟约再进一步,规定到底什么人才可以继承。如果有人越过了这个规矩,那么大家都要反对,因为反对别人就是为了维护自己,即便和敌对城邑是仇视的态度,这时候也应该为了这个规矩团结在一起。

然而此时欠缺的恰恰就是这么一个规矩,一个成熟的规矩。

血脉传承都还没有稳固,更别提嫡长子或是被众人接受并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规矩。

这也正是众人长松了一口气的原因,他们都听说夏国有明文规定的某些特殊东西长子继承的办法,都以为陈健要推行这种办法到各个城邑的首领继承问题上。而那座城邑故去首领的长子又不是菱,似乎看起来陈健又要为了大河诸部的稳定而放弃争端,有过前例自然有了幻想,众人连同粟岳都侧着耳朵听陈健的解释。

只不过嫡长子制度从不是一直就有并且天然被人接受的,尤其是时代的男女关系之下,第一个孩子是不是自己的都未必,小儿子反而更有可能是自己的。

想要这个制度实行,就必须要有一整套完整的体系,这也体现在一些礼法制度上,比如说前世与嫡长子制度配合的完整体系中的男女婚配,三个月之后女子才能算是真正成了自家人,三个月之内随时可以扫地出门送回去,而且三个月之内是不能上的——礼法不是无缘无故出现的也不是无缘无故就这么古怪,只是那时候是不是处不重要,但孩子很重要。三个月内不上,要是肚子鼓起来了那肯定不是自家的种,而要是自己三个月内上过了就说不清了。

这绝不是一句怎么继承天经地义就能办到的,需要完整的支撑以保证实行修补漏洞,

现在的问题是还没有形成一种统一的思维方式。家族、氏族、父子这其中的关系乱成一团。有的氏族的习惯是把家族看成自己血脉的传承者,有的则是把父母和子女以及配偶看成血脉传承者,甚至还有些氏族女人地位仍旧虚高。

而家族传承更是混乱,约有半数是兄终弟及,因为兄弟之间年纪相差不大,比起儿子也更成熟拥有的权利更多,这种半推举半血缘圈子的制度下,年纪大的弟弟总是比年纪小的儿子要有优势。

一种完善的继承规矩,需要众城邑一起维护,但却需要大祭司确定出来,并给出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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