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追猎(2/5)
作品:《从酋长到球长》往常,这二十多只鸟已经算是过得去的收获了,配合上女人的块茎鸟蛋之类,也足以又一次在和自然的竞争中胜利一天。
只是大家今天的兴致很高,认为今天有先祖的庇护,或许鹿群和羊群能够带来更多的收获。
走了许久,远处树林中传来哗哗啦啦的流水声,因为树木的遮蔽却看不到。
狼皮说沿着河水走,会有一片草地,那里有一群鹿和山羊。
果然,在走出障眼的森林后,露出了一片河谷草地,不知名的野花在草地上绽放着春天的味道,一群鹿在啃食青草。
几头小羊跪在地上,在喝母亲的乳汁,在前世的华夏文化中,羊跪乳已经成为孝道的代名词。
因为河水的哗啦声以及风向的原因,这群鹿并没有发现他们的存在,而是继续悠闲地享受着天堂般的生活。
陈健回忆了一下部落以前追猎的方法,投矛已经偶尔使用,但是效果并不好。
只能看准几头后,不断在后面追赶。
不论是鹿和山羊,速度都比人要快得多,但论起耐力就远远不如了。
鹿和山羊都是反刍动物,需要停下来将胃里的草反刍到嘴里重新咀嚼,如果长时间奔跑,就会导致没有时间反刍草料,或者被胀死,或者筋疲力尽。
在人类出现之前,这些会反刍的动物成为了食草类中最壮大的种群,咔嚓咔嚓啃几口先不嚼,没有敌人就消化,有敌人就跑,优势巨大,可惜遇到无毛怪这种恐怖如斯的猎手,终究还是被发现了弱点。
记忆中陈健才发觉,这个时代的捕猎并非如前世自己想象的一般,一言不合就投矛的情况只在猎捕大型动物的时候才会用,如今附近的大型动物基本上快被吃光了,想要捕猎鹿羊之类,需要的就是一场耐力的比拼。
没有一种动物能够比人更有耐性,追猎这个词,也是依靠智慧而非本能的猎手们才能掌握的。
只是在弓箭发明前,成功率并不高。所以昨天的捕猎中,部落的人才只好从豹子的嘴里抢走了半片山羊,那豹子虽然不满却也无可奈何。
大舅按照以往的经验,找出了几个耐力最好的,准备一会轰散鹿群,猛追一头追到它趴下休息的时候换人继续。
陈健因为是第二次狩猎,所以是那种围圈呐喊的观众型选手,表哥狼皮则是作为追逃的主力。
分工明确就要动手的时候,大舅的皮裤被陈健扯住。
陈健说出了自己的计划,并且很自然地加上了黑白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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